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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排水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次营商环境“背靠背”满意度监测反馈问题专项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5-2-21 10:21:25 浏览次数:

根据《广元市营商环境“背靠背”满意度监测方案》(室文〔2024〕18号)要求,为抓好2024年第三次营商环境“背靠背”满意度监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获得用水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以更高标准优化获得用水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整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管理。一是梳理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资料,确保不漏一项,做到业务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二是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严格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坚决杜绝窗口无工作人员引导服务现象发生。

牵头部门:市供排水公司经营管理部

责任部门:东城供水分公司、西城供水分公司、宝轮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月28日前。

(二)进一步排查不合理收费项目。一是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7号)要求,进一步排查规范不合理收费;二是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68号)要求,制定收费项目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对象、定价方式、收费标准(含测算依据)、减免规定、执行期限以及监督电话等,在营业场所、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及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向公众公开;三是根据广元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用水用气服务标准》的通知(广住建〔2022〕175号)要求,规范接入工程费用,工业企业、外资企业用户申请单表设计口径在DN50以下(含DN50)的,不收取工程接入费用。

牵头部门:市供排水公司经营管理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整改时限:2月28日前。

(三)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一是完善投诉渠道,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投诉公示内容,在公司各办公网点、营业厅等场所明显处公示投诉处理渠道。二是进一步做好24小时服务热线3333315,确保市民有任何用水方面的问题能够及时反馈并解决。

牵头部门:市供排水公司经营管理部

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安全信访部。

整改时限:2月28日前。

(四)进一步做好用户满意度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强化投诉处理,及时解决用户投诉内容,做到按质办结率100%,及时回访率100%,用户满意率100%,提升用户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市场主体走访,做好企业及用户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用书需求问题。

牵头部门:市供排水公司经营管理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整改时限:2月28日前。

)进一步加强广元市政务服务网推广使用。通过营业窗口工作人员、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广元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引导和宣传,推进业务网办。同时加强对县区水司业务指导,推进其使用四川省政府服务网或广元市政务服务网开展业务网上办理。

牵头部门:市供排水公司经营管理部

责任部门:东城供水分公司、西城供水分公司、宝轮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